8月3日,商务部发布《关于对原产于美国的部分商品加征关税的公告》,全文如下:
美国时间2018年7月10日,美国政府不顾中方严正交涉和强烈反对,宣布将对原产于中国的进口商品加征10%的关税,涉及约2000亿美元中国对美出口。8月1日,美贸易代表莱特希泽发表声明,拟将对2000亿美元中国产品的征税税率由10%提高至25%。美方的措施肆意违反世界贸易组织相关规则和国际义务,进一步侵犯中方根据世界贸易组织规则享有的合法权益,严重威胁中方经济利益和安全。
对美国持续违反国际义务对中国造成的紧急情况,为捍卫中方自身合法权益,中国政府依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》等法律法规和国际法基本原则,对原产于美国的5207个税目约600亿美元商品,加征25%-5%不等的关税。
最终措施及生效时间将另行公告。
其中,在对美加征5%关税商品清单中,包含小型飞机及其他航空器;中型飞机及其他航空器。
此次加征关税分为4档。
其中加征25%的关税商品主要包括:
太阳能电池;砂糖;棉制男式运动服;激光打印机;喷墨打印机;键盘;鼠标器;自动柜员机;锂离子蓄电池;电动剃须刀;微波炉;电烤箱;路由器等。
加征20%的关税商品主要包括:
铅笔、圆珠笔芯、圆珠笔、牙刷、巨、大、中型计算机、联合收割机、字典、百科全书、牙线、牙膏、漱口剂等。
加征10%的关税商品主要包括:
玉米淀粉、婴儿尿布及尿裤、跑步机、太阳镜、番茄汁鸡胸肉等。
加征5%的关税商品主要包括:
机动车辆用坐具、听诊器、假牙、注射器、车门、座椅安全带、数字式移动通信交换机、中小型飞机等。